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日发布水价听证会公告。公告称,北京市水价调整听证会将于12月16日上午9:00在首创股份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多功能厅举行。听证会参加人共25人,听证人包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卢映川等。根据《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本次调价水平拟为居民用水价格上调0.9元/立方米,其中水资源费上调0.4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上调0.42元/立方米。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10个,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66415783;报名时间从2009年12月15日上午9:00开始,额满为止。报名人员请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听证会当天上午8:40旁听参加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会场领取旁听证。
北京市发改委还特别公布了《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要点》称,为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近几年来,本市供排水企业根据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供水安全与水质指标合格稳定。作为水资源紧缺城市,水资源问题是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市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形成了居民水价调整的初步方案。方案要点如下:
一、北京市供排水行业基本状况
(一)供排水行业概况
从水资源开发利用流程来看,供排水行业由原水、自来水和排水(污水处理)等3部分组成。其中,原水行业主要从事水源地的开发建设、取水以及保护,并向自来水加工企业输送原水;自来水企业主要从事自来水制造和输配,向供水区域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等用户供水;排水企业主要负责城市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及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从终端用水价格构成来看,水价由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生产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4部分组成。
(二)本市主要供排水企业情况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为本市最大的自来水供应企业,自来水供应量占全市居民用水量的90%以上,服务区域涉及16个区县共900多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1140万人。目前,市自来水集团拥有22座水厂和10531公里供水管网,总供水能力达到338万立方米/日,年供水量约7.6亿立方米。
北京市排水集团为本市最大的排水企业,承担中心城区的雨污水收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业务。目前,市排水集团拥有8座污水处理厂、 4000多公里排水管线,年处理污水量7.9亿立方米左右;拥有5座再生水厂、2座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和500多公里再生水供水管线,年供应再生水4.8 亿立方米。
(三)企业经营状况
根据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财务审计结果,2008年市自来水集团主营业务收入14.12亿元,主营业务成本 19.19亿元,主营业务利润-5.5亿元;2008年市排水集团主营业务收入7.49亿元,主营业务成本8.40亿元,主营业务利润-0.97亿元。
(四)居民用水价格情况
本市现行水价为2004年制定,包括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3部分。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为3.7元/立方米,包括自来水价格(含工程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3部分(3部分价格分别为1.70元/立方米、0.90元/立方米和1.10元/立方米)。
二、北京市水价调整的必要性
按照国家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首都水资源形势,本市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以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水价调整有利于促进首都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北京市属于资源性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近10年来,北京地区连续9年干旱,年平均降水量仅为450毫米,低于北京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85毫米,也低于全国其他主要城市年平均降水量。北京周边河北、天津等省市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外调水源相对紧张。另外,城市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带动水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近年来水资源紧张状况日益显著,供需失衡矛盾比较突出。首都水资源供需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用水方式,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建设道路。实践证明,推进水价改革,形成既充分体现本市水资源稀缺程度、符合水资源供需状况,又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社会公平的用水价格,是促进本市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二)水价调整有利于促进污水资源化和再利用。
随着城市发展,社会对环境要求不断提高,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大再生水利用率、加快污泥处置和治理,对美化城市环境,保障城市有序运行和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适当提高污水处理价格,加快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投入,是改善城市水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政府、企业不断加大对排水行业的投入力度,5年内先后投资41.6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厂5座、再生水厂10座,新建更新改造污水管网300公里,再生水利用管网600公里,基本形成了覆盖中心城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理体系,市区污水处理率由56%提高到93%,再生水使用量达到6.2亿立方米/年,城市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规划,本市2012 年将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四类水质标准,可以直接用于工业企业等,污水处理标准提升将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强化污水资源化功能,同时还有利于控制污染排放总量,美化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三)水价调整有利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行业发展。
水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自来水水质与社会发展和市民健康关系密切。保持自来水供应安全和水质长期稳定,必须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实施原水供应、制水工艺、输配管网等多环节、多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改造,提高处理工艺水平及管网设施标准。为此,本市未来5至6年,将投资136亿元新建2座水厂并新建、改造自来水输配管网,投资121亿元新建污泥处置设施4座、完成城区约500公里排水管网的建设和更新改造。适当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有利于促进供排水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障城市供水的长期稳定和安全。
三、水价调整的具体方案
(一)调价水平。居民用水价格上调0.9元/立方米,其中水资源费上调0.4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上调0.42元/立方米。
(二)时间安排。
方案一:一次调整到位。
方案二: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上调0.3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每年分别调整0.16元/立方米和0.14元/立方米)。
(三)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听证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调价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的正常有序。
四、相关配套措施
为确保水价调整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积极作用,同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水价调整受到影响,本次水价调整同时配套落实以下各项措施。
(一)建立低保人员的直补机制。本市水价调整后,对低保人员的用水增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
(二)建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建立北京市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支持和鼓励节约型、环保型的生产、生活模式,促进全市水资源节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力度。本次上调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为继续鼓励再生水使用,本市继续保持再生水价格1.00元/立方米不变。
(四)全面提高供排水行业服务水平。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和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水量输配损失。推广使用智能型磁卡式水表,方便居民交纳水费。更新改造水处理工艺和设施,不断提高自来水水质,保证居民用水安全。
(五)建立对供排水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将专门研究完善企业成本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的成本监审。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性、费用开支标准、工资水平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对调价企业进行定期成本监审,适时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增加企业成本情况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