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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严查火锅泡菜 打击非法食品添加物

时间:2009-07-14 14:56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张婷婷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成都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开展奶站清理整顿

  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将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在食品生产环节,将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加大整治力度;在食品流通环节,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其他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在餐饮消费环节,将依法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饮食店、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景区(点)旅游接待点等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制售卤味熟食、冷荤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采购、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严查火锅、泡菜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我市将严肃查处在火锅、泡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

  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志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加大监督屠宰场

  禁止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


  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禁止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交易。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查验力度,完善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强名优白酒和散装酒经营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志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等行为,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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