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4类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以下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抽查结果:
茶饮料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57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茶饮料》GB/T21733-2008、《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茶饮料产品的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总砷、铅、铜、茶多酚、咖啡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有79种茶饮料符合标准规定,有1种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茶多酚、咖啡因。
碳酸饮料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6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碳酸饮料(汽水)》GB/T10792-2008、《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2759.2-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碳酸饮料产品的二氧化碳气容量、咖啡因、总砷、铅、铜、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的60种碳酸饮料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果蔬汁饮料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种产品。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果、蔬汁饮料产品的总砷、铅、铜、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商业无菌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有157种果蔬汁饮料符合标准规定,有3种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菌落总数、霉菌、酵母。
植物蛋白饮料共抽查了北京、河北、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 16322-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植物蛋白饮料产品的蛋白质、氰化物、脲酶试验、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总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商业无菌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有47种植物蛋白饮料符合标准规定,有2种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蛋白质、甜蜜素、商业无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