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网络平台
315投诉网|中国质量万里行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食品烟酒 >

大米允许使用添加剂遭质疑 居民担心陈米变新米

时间:2011-05-24 00:00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消费者担心不良商家将陈米变新米!

  鲁力 摄

  在添加剂高敏感时期,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关于大米被允许使用添加剂的消息又成为近日关注热点。卫生部在这个周末针对质疑发出情况说明称,相关添加剂的主要功能是使大米保鲜、防止霉变。对此,不少消费者担心陈米可能借防腐剂“变身”新米。

  专家曝料:三种添加剂允许入米

  《新京报》日前披露,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该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

  据了解,上述专家所指的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功能为增稠剂;双乙酸钠,功能为防腐剂;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

  根据新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

  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卫生部说明:用于大米保鲜防霉变

  卫生部周六发出情况说明,引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的解释,双乙酸钠是一种常用防腐剂,可用于原粮、大米、糕点等。脱乙酰甲壳素(也称“壳聚糖”)作为被膜剂,可用于大米。这两种食品添加剂用于大米,主要功能是大米保鲜、防止霉变。但对于这两种添加剂是否有必要在大米中使用的问题,说明中没有明确。

  王竹天表示,淀粉磷酸酯钠是一种增稠剂,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其实还设定了三个表格来限定添加剂的使用条件,如果综合来判断的话,大米中是不允许使用淀粉磷酸酯钠的,但是大米制品(如米粉)可以有条件地使用。他说,在目前工艺条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剂完全没有必要。

  业内观点:大米不需使用防腐剂

  去年,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曾征求意见。记者看到,其中可用于大米中的添加剂包括淀粉磷酸酯钠、双乙酸钠和脱乙酰甲壳素。

  资料显示,卫生部曾在2007年发布《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增稠剂,又名壳聚糖)已开始被允许使用在大米里,两者的限量值与新标准无异。

  不过,记者在向几位业内人士作了解时却意外得知,目前行业内还没有听说在大米中使用上述三种添加剂的事,因为没有必要,只会白白增加成本。

  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李经理透露,按标准,生产时将大米内的水分控制在14.5%以内,就能保证大米在保质期内不生虫,也保证卫生,“所以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河南工大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技术,用干燥的方式就可以让(大米中)水分降到安全储藏水平,微生物很难滋长,正常情况下大米的保鲜在三个月到半年没有问题。

  消费者担忧:陈米防腐后变新米

  既然加工大米在不作任何添加的条件下就能安全度过保质期,那么,什么样的大米才需要进行保鲜、防止霉变呢?显然,依照常识推理,应该是陈米了。因此,不少消费者都对大米允许使用防腐剂流露出深深的担忧:陈米会不会因此变身新米销售从而损害消费者健康?

  “大米是我国主粮,也都是食品原料,其中允许使用添加剂,应十分慎重。”粮食系统内专家说:“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这无疑埋下了隐患。”

  从保证健康的角度,大米一旦被列入允许添加防腐剂,就可能会有人去“钻研”,可能有人想到不去控制水分进行保鲜。“粮食应该回到它的天然属性。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宁缺勿滥。”周显青表示。但他也指出,在实际生产中,大米使用添加剂比较困难,它是颗粒,不像淀粉,很难均匀分布。

  动态前瞻:新标或撤销大米添加

  对大米作添加究竟有无必要成为争议焦点。

  专家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是在严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非必要,不使用。虽然上述添加剂毒性很低,但在大米生产工艺上并无必要,应该撤销。

  尽管在卫生部的情况说明中未明确在大米中有无必要使用这些添加剂,但王竹天表示,依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要求,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具有技术必要性,或者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的,卫生部将及时组织重新评估。他强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不得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情况下应当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的用量。

  鉴于此前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已因“非必要”而被撤销,业内人士乐观预计大米添加也很可能被“叫停”。

  市场调查:大米普遍未清楚标识

  面对泛滥的添加剂,消费者已成惊弓之鸟,结果此次大米添加剂“绯闻”迅速出现杯弓蛇影效应。一些网友已经通过微博、贴文等方式发出呼吁,如果大米中有任何添加物,强烈要求加以明确标识。

  昨天,记者在海珠区一间华润万家超市内见到,在散装大米销售区,没有任何标识。

  而袋装大米的标识则专业性太强,让人看不懂。袋装大米上除了会写明产地外,也会写出执行何种国家标准,比如“执行GB1354-2009”。但在现场访问中,没有一位消费者说得出什么是GB 1354-2009。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才知道,“GB 1354-2009”即2009年开始实施的大米国标,规定“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并且这一规定为强制性条款。

  南方日报记者 周照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