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元,这是北京高校食堂一份“大灶”菜品的价格上限。
日前市教委出台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以规范高校学生食堂成本管理,稳定饭菜价格。
高校学生食堂以学生为服务主体,具有公益性,不仅享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免税政策,同时在基建、房屋租赁、设备配置、水电气价格等方面也享受优惠。市教委制定的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适用于学校自办和引进社会企业经营的所有学生食堂。标准规定高校学生食堂“大灶”,即基本伙,大众主副食所占比例55%以上;风味餐比例至少30%;经营性餐厅不超过15%。
自去年7月以来,农产品等价格快速增长,使部分学生食堂感觉经营压力增大。为稳定学生食堂价格,国家、本市以及各高校均对学生食堂增加补贴。虽然价格没涨,但部分高校的学生也曾反映菜量有所减少,此次市教委出台的新标不仅明确限价,而且对每份菜品的重量也做出规定。
新版标准对“大灶”菜品设置了价格上限,低档菜需占20%,单价不超1.5元;中档菜占50%,单价不超4元;30%的高档菜单价不超6元。此外,菜品分量必须足量,其中无汁无汤的菜为每份5至5.5两;带汁的菜每份5.5至6两;带汤的菜每份6至7两。根据规定,同一学校各食堂之间还需做到菜名、菜量、菜价及配菜统一,保持较长时期内质、价、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