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异常火曝,汽车消费纠纷随之呈上升趋势。据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统计,投诉主要集中在购车合同陷阱和售后服务两个方面,这两类投诉分别占汽车消费投诉的27%、31%。
案例一:“终身免保养工时费”因小车外广告语被撕不能享受
今年7月13日,周先生到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汽车,经销商向他推荐一辆12.8万元的某品牌小车,称该车可“终身免保养工时费”。考虑到汽车保养所花的工时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周先生决定购买该车,并与汽车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合同中约定公司终身免保养工时费。
10月22日傍晚,周先生前往该公司指定地点正常保养车辆。第二天去取车时,对方表示要收取工时费105元。周先生十分诧异,合同上不是承诺“终身免保养工时费”吗?该公司称:周先生将公司贴在车门外的该品牌小车的广告语撕去了,所以不能享受“终身免保养工时费”的待遇。周先生认为,合同上写明“终身免保养工时费”,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对方的理由没有依据。在与经销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周先生投诉到市工商局。
工商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指出,《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销商搞商品促销,在车身贴上该品牌小车的广告无可非议,但在销售时必须向消费者书面告知清楚,并写在合同的要约内。但该公司在合约中只承诺了“终身免保养工时费”,并没有将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在合约中体现出来。现在变卦取消“终身免保养工时费”,口说无凭,其行为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销商在合同中作出的承诺应该继续履行。
经调解,经销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案例二: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经销商不予退货
临桂县的吴女士则遇到了一起汽车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经销商却不予退货的情况。
7月初,吴女士花18万多元买了一辆小车。10月中旬,她发现车子在发动时车身抖动。当时没在意,后来发现车子抖动得越来越厉害,于是将车开到经销商处检测维修。维修人员确认汽车抖动是汽车的4个汽缸中有一个汽缸不工作造成的。由于购买的汽车仍然在保修期内,吴女士向经销商提出了换车或者退车的要求。
然而经销商却告知吴女士,据汽车厂家检验员检测,该车的抖动是由于油品问题引发的故障,不属于汽车本身质量问题,因此拒绝退货。
对于这种解释,吴女士当即予以反驳:自己基本固定在一个加油站加油,如果是油品的问题,那么其他和自己在同一个加油站加油的车辆也会有问题。另外厂家的检测结果没有检测鉴定书,不能认可其结论。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吴女士便向县消委会投诉。
县消委会经调查和询问有关专家,认为如果是汽油造成的故障,那么其他3个汽缸都应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而不是只有1个汽缸出现问题。而且厂家检测应该开出检测鉴定书,而不是由经销商口头说了算。
因此消委会建议:一是经销商提供汽车厂家出具的检测鉴定书;二是由专门检测机构对汽车进行检测,其费用双方各负担50%。
经消委会多次与厂家及经销商协商,直至12月中旬,厂方终于同意为吴女士更换车辆。
提醒:消费者买车尤其要注意购车合同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说,通过对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希望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经销商经营目标是销售最大化,所以,很难保证经销商不在合同上做文章,制订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让消费者陷入合同陷阱。
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必须留个心眼,合同要事无巨细,一一约定,从明确购买汽车的牌子、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选装设备,到车辆的颜色、装潢,甚至是否返修车、库存车,确定里程表公里数等,都要一一确认;价款上,要明确每一项费用,包括车价、购置费、保险费、牌照费、税款,以及销售商代办保险、贷款、竞拍牌照、上牌、装潢、取车或送车等有关购车事务的代办费。
消费者还要对厂家提出的整车保养周期进行必要的了解,如灯泡、轮胎、雨刮器等易耗件的保修期仅有几个月,有的甚至不在保修范围之内。消费者需多了解保修保养规定及有关的限制条件,明确厂家的服务承诺,以免自己利益受损或陷入索赔纠纷。
另外,合同还要对具体的车辆交付、质量、维修、售后服务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一一载明。
针对吴女士的遭遇,这位人士指出,汽车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许多经销商会找借口推脱,例如需要做鉴定,费用由车主出,或是车子问题已汇报给厂家,但厂家目前没有答复等理由。遇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要及时通过消委会调解,或自己与汽车厂家联系,以免问题被推过保修期后增加解决难度。
此外,消费者还要注意各种购车票据的保留与收集,如发票、购车合同、说明书等,这在今后维权中将成为很重要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