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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酒驾“三高”

时间:2010-01-05 09:45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林鸣
  

   感谢医学知识的普及,让大伙儿都知道了威胁健康的“三高”是指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然而许多人可能还不清楚,醉驾司机当中也普遍存在着“三高”现象,而且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

  一线执勤民警发现,醉鬼司机的身份可不简单。根据披露,其中不乏局长、处长、经理、董事长……这些人通常学历高,职位高,收入高。应该说,他们都算得上成功人士。深圳交管部门的一份报告说,醉驾者中高学历人员占60%以上,私家车驾驶人的比例占到了97%以上。前不久,媒体从北京某拘留所了解到,被拘司机中个体私营企业的老板居多,占到酒后被拘司机的80%以上。从全国的情况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北京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较多,居全国前五位。这说明,人在成功(有钱)之后,很容易变成一根轻飘飘的“羽毛”,自以为是,满不在乎,以为自己能“飘”得很高,甚至逾越法网。醉驾人群中“成功人士”的比例高——此为一“高”也。

  “酒后驾车”的关键是一个“酒”字。如果分析一下酒驾者喝的是什么酒,就能得出有趣的答案——原来很多肇事司机喝的是“高价酒”。须知有车一族多为商务和公务人士,他们构成了高端酒类的消费主体。这次针对全国范围的执法行动,无疑给这批“高级酒民”带来“望酒兴叹”的痛苦。而且,他们的痛苦如同一块“多米诺骨牌”,向酒类终端市场、渠道以及生产企业不断蔓延。以致在全国糖酒会上,充斥着酒商一张张发愁的面孔。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最近的一份材料显示,自8月份严厉打击酒后驾车以来,全国大多数城市含酒精类酒水的消费都出现下滑,酒楼、夜总会等场所尤为明显,白酒、啤酒、洋酒、红酒的销售全都“蔫”了。打在肇事者的屁股上,疼在众酒商的心上——这可不完全是坏事。此为二“高”也。

  还有一“高”, 对被“擒获”的司机就不那么美妙了。其中两场醉驾判决,引起全国瞩目。2008年底成都的孙伟铭酒后驾车一路飞驰,连撞数车,导致四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事后警方鉴定,孙的“醉别克”在撞击瞬间的速度为134~138km/h,孙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135.8mg/100ml,大大超过标准值80mg,属醉酒驾车,而且此人还是长期无证驾驶。当地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后改为无期徒刑。孙的“难兄难弟”——南京“ 6.30醉驾肇事案”的嫌犯张明宝的“作为”更恐怖。首次撞车后他不踩刹车,而是继续狂奔,造成包括一名孕妇在内的 5 人死亡、 4 人受伤、 6 辆机动车毁损的严重后果。日前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酒后驾车,竟要以命相抵,相信这两个判决能吓住许多酒驾者。目前,欧美各国对酒后开车出台一系列监测与管理制度,并动用了各方力量,共同对驾驶者饮酒行为进行严管。在美国,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时,无条件吊销其驾照,并将罚当事人做“护工”,专门看护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在日本,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两年以下劳役,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执照,同时追究向驾驶员供酒者的责任。澳大利亚对屡犯的醉酒驾驶员,要处10年有期徒刑。除判刑外,还要把驾驶员的姓名登在报纸上。全世界人民欣慰地看到:一个对酒驾“高刑罚”的时代来了。

  心理学家称:在酒驾司机当中,约有一半人存在侥幸心理,他们有的碍于面子,有的自恃技术高超,有的干脆视法律为儿戏。我建议,这部分人在铤而走险之前,不妨念叨几句酒驾“三高”,再想想孙伟铭、张明宝那两张“苦瓜脸”——或许能震慑住自己的蠢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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