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然也应该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公园制度,而前提:
一:民生理念能不断进步、完善,不仅顾及到衣食住行,更进而顾及到公民的生活惬意,顾及到公民追求幸福的权利;
二:能建立起专门机构,能获得来自各级财政的专项补贴,以承担起维护、管理的责任;
三:明晰产权,立法明确基本民生性质之公共产品的产权归属,明确其属于整个国家、全体民众所有,以避免任何地方画地为牢的牟利。
当这一切都做不到,便只好看着平遥,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景区,关起门来讨论涨价,商量“宰外地人”、抢外地人的钱了。
怎么可能通不过呢?一定会高票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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