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7月6日专电(记者杨跃萍)云南省教育厅日前规定,加强“互教通”管理,严禁学校强制和变相强制家长使用“互教通”。
目前,越来越多的学校依靠“互教通”等信息平台将学校的相关信息传递学生家长。
那么,学校应如何规范使用“互教通”呢?云南省教育厅日前出台试行的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要求,规定学校对“互教通”“家校通”“校迅通”等信息平台的使用应严格遵循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强制和变相强制使用。同时,学校应制订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互教通”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数量,禁止学校或班级通过“互教通”向学生布置作业、通知学校管理事项,对未参加“互教通”的学生和家长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信息通畅。
此外,学校不应参与“互教通”经营过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现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