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明确表示反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做法。她称,极少数老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违背了教育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
最近山东和浙江在制定《义务教育条例》时,都试图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有偿家教”
问题。
去年教育部曾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也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续梅表示,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包括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
续梅表示,教育部对有偿家教的问题“始终非常关注”。她解释称,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工作,有其特殊性,需要老师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教育部“了解到”,极少数教师上课该讲的内容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时讲,甚至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以此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