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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档平均增幅24%

时间:2010-10-22 10:30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中新网10月22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今日表示,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2010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尹成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部署开展企业薪酬第二次试调查,范围扩大到北京、江苏等8个省份。

  尹成基介绍了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制定下发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相关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继续推动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研究起草关于扩大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适用范围的政策文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

  三是加大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下发进一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并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地区对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得到保障。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3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0.4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0.14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6万人,审结案件15.3万件(含以前累积未结案件)。开展企业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实体化建设,有效应对集体劳动争议。

  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2010年6月1日至7月31日,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以农村“四小”企业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落实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的各项举措,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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