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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收 "灰色收入"如何征税?

时间:2010-06-10 02:58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
  

  包括限售股转让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

  现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说,比如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由于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信息没有联动,所以个人转让所持股份之后,工商局不负责过问是否已缴个税,税务部门也不知道这一转让行为,从而产生偷漏税行为。

  措施:去年,北京地税规定,自然人股权变更登记的前提是缴个税,以避免发生上述行为。

  税务总局昨日提出,个税征管需要税务、工商、证券机构、房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加大审核力度。

  收入2、 股息红利等股东从企业借钱要缴税

  包括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利息所得,和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

  现状:张斌说,有的企业股东在企业里进行消费性开支,像给自己购置汽车住房、餐饮消费等等,为了免缴个税,就计算在企业费用中。还有的股东,以借款方式从企业挪用资金,不归还或者不计算利息。

  措施:加强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相应所得,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收入3 、生产经营所得个体户应如实申报缴税

  包括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现状:张斌说,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征收的,而对个体工商户等是按照个税征收的。一些个人独资的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因为账目不健全,所以常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估算经营收益根据一个大概的税率,因此可能造成一定税收流失。5<<12345>>

  国家税务总局9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管理。国家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灰色收入"如何征税?

  措施:税务总局明晰,要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如实申报缴税,不得采取核定征收的申报缴税方式。

  收入4 、劳务报酬演艺理财报酬督促缴税

  主要包括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如演艺、演讲、咨询、理财、专兼职培训等。

  现状:专家指出,劳务报酬常常采取现金交易的形式,比如一个教授在外上课,课后拿到部分讲课费,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单位代扣代缴制,所以发放劳务费、讲课费的单位,有帮教授代扣代缴的义务,但是实际中常常被忽略。

  措施:税务总局明晰,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获取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信息,要督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收入5、 外籍个人所得掌握外籍人士薪酬标准

  措施:税务总局明确,要加强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收管理。各地税务部门要积极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掌握外籍人员出入境时间及相关信息,为实施税收管理和离境清税等提供依据。

  税务总局这位负责人介绍,各地要建立外籍个人管理档案,掌握不同国家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重点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

  以下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

  各地税务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工作思路,夯实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基础。

  (一)摸清本地区高收入者的税源分布状况

  各地要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工作,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二)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

  1.要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部署和要求,并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纳入税务机关工作考核体系。税务总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考评和通报相关情况。

  2.要督促扣缴义务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的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已经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要促使其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求其如实申报支付工薪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如劳务报酬所得等)、非本单位员工的支付信息和未达到费用扣除标准的支付信息。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三)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各地税务机关要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将自行纳税申报作为日常征管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对高收入者税源分布状况的掌握、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的审核比对,以及加强与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促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要注重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质量。采取切实措施,促使纳税人申报其不同形式的所有来源所得,不断提高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未扣缴税款或扣缴不足的,要督促纳税人补缴税款;纳税人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少缴税款的,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12345>>

  国家税务总局9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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