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金融保险 >

北京消协:储值卡不标有效期频遭投诉

时间:2010-04-08 13:28来源: 作者:
  

    向过期消费卡收取手续费已成行业“潜规则”。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日前联合盘点上月投诉热点,结果发现,近期1个月就受理会员(制)卡消费投诉33件,其中涉及消费卡不标有效期、过期手续费等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消费者上万元的储值卡还没花费,还要被商家收取管理费上千元。

    消费者马女士来电反映,使用某商场储值卡消费时,商家告知此卡已过期,过期后的卡如需继续使用,每月收取卡内余额5%的管理服务费。马女士的卡已过期数月,这样算来商家就要收取3000多元的管理费。马女士称卡上没有标明有效期,要求商家恢复卡内金额,却遭到对方拒绝。

    “卡上不明示有效期,却注明了过期后收取管理服务费及查询有效期的方式。”另一位消费者郭女士气愤地说,“为什么商家就不能将有效期标注在卡上,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呢?”

    “消费者购买储值卡,相当于商家事先已占用大量的无息资金。”法律专家告诉记者,商家再人为设置过短的有效期,导致大量金额过期作废或延期收取管理费,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收取管理费没有事先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从道德层面上讲,商家已经无偿占有了消费者卡内金额的利息,还要向消费者收取管理费,是不公平的,这种成本不应让消费者承担。(记者窦红梅)
 

顶一下
(2)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