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两会对收入分配改革热议之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抓紧对《工资条例》的起草修订,并已写进国务院立法计划,将在年内出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透露,《工资条例》草案中规定,如果劳动者就工资定额提出谈判,企业一方必须接受,可谈判的内容包括工资定额、计件、单价以及工资分配的各种事项。此外,还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被派遣工和本企业员工享有同样的权利。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条款是,“包括个体经济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定额都要依据市场环境,进行集体协商,不能再是一家说了算。”上述劳动保障部人士说。
《工资条例》中规定,如果劳动者就工资定额提出谈判,企业一方必须接受,可谈判的内容包括工资定额、计件、单价以及工资分配的各种事项。
此外,《工资条例》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被派遣工和本企业员工享有同样的权利。
《工资条例》将是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条款。
事实上,《工资条例》的制定之初并不顺利,“3年前,《工资条例》的草案发往各省和直辖市,企业和职工代表展开讨论的时候,争议和矛盾都非常大。”上述劳动保障部人士透露,“由于各方利益难以均衡,《工资条例》的制定一度被放缓。”
亦有专家认为,随着今年全国两会对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工资条例》的推行势在必行,今后用工问题的法律责任将更加清楚。一项总工会关于职工收入的专项调查中显示,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而调查显示,两成职工5年间从未涨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