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客户资料,假冒客户名义骗取退保金235万多元,用于购买彩票及炒股。2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张某利用担任某保险公司客户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伪造客户温某、杨某、李某等人身份证,用上述客户的名义设立银行账户,后用账户以客户的名义作退保手续。将上述银行账户内的退保费转账到自己的银行账户,获取款项用于倒卖股票、购买彩票以及个人消费。张某用该方法骗取保险公司退保金共235万多元。案发前,客户杨某委托张某办理退保手续,张某为掩盖其罪行,遂自行向杨某支付了全额保险金。 2008年9月,保险公司发现张某的骗保罪行。案发后,张某在家属的协助下向保险公司退赃3万多元。2008年10月,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日庭审中,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当庭评议,并作出宣判:张某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追缴张某违法所得170多万元发回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