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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主任伪造冒用84个名字贷款88笔

时间:2009-08-20 09:26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任正东 卢晓霞 叶建良
  

  时间:8月19日

  地点:龙泉市人民法院

  公诉对象:潘新元

  公诉事由:挪用资金罪

  出事前,潘新元是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岩樟分社的主任。

  39岁的他,在同事眼里是个很老实的人。昨天,大家才发现,潘新元居然是个造假高手。

  根据检方指控,他在2001年3月到今年3月间,利用岩樟分社主任和信贷员职务之便,私刻107枚私章,伪造和冒用了84个名字办理贷款手续,给自己“贷”了88笔款子,挪用181万元公款。

  潘新元挪用的这笔钱,“是该信用社40%的可控资金”,其中,有一半都被他用来买彩票了。

  潘新元是个典型的彩票迷。因为有好几次买的彩票,跟大奖只相差一个数字,潘新元就有了继续买下去肯定能中奖的心理,“中了大奖,就还挪用的钱。”

  可惜,大奖没中到,漏洞却越来越大。

  除了买彩票,剩下的钱被他用来买房、装修、支付贷款利息。

  被冒充的84人当中,有65人是他虚构的。

  但不管是虚构还是冒用,想从信用社贷出款来,得填写借款申请单,还要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审核人签名才行。

  潘新元是怎么蒙混过关的?昨天,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同事说,审核人一栏,有时他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有时则是他模仿了信贷员的笔迹。

  同事说,潘新元练了近20年书法,写一手漂亮字,以前还在系统内部的书法比赛上获过奖——在不少借款申请单上,他会用行书写个名字,再用正楷写另一个名字。

  由于农民贷款一般是小额,且放贷范围相对宽泛,潘新元每次“贷”也都是2万元、3万元这样的小数额。

  贷款到期要还的时候,他也有变通的方法。比如,李四的期限到了,他就会用张三的名字再贷笔钱还上,完了之后他还会让李四续贷。

  今年3月,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审核时发现了问题。随后,潘新元自首。

  昨天,潘新元对指控并没有异议,他最终因挪用资金罪获8年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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