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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转持带来双重利好

时间:2009-07-01 10:21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陈秀美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文/陈秀美

  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笔者认为,国有股转持政策,不光给股票市场带来了积极的作用,而且,也对整个社会的社保体系,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让其更趋完善。这样的政策,的确是一举两得,值得期待。

  首先说给市场面带来的利好。数据表明,国有股转持的股票,对于目前的证券市场而言,数量还是有限的,完全可以承受。社保基金对划转股延长三年禁售期,实际上降低了目前市场的资金压力。因为目前国有股股东一般都是大非(持股超过总股本的5%),这样就锁定了国有股10%的股份。而未来两年,正是大小非减持高峰期,禁售期延长三年实际上也使这部分股份的减持错开了大小非减持高峰期。这样的安排,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来讲,是拓宽了来路,壮大了根基。

  在具体的操作中,众所周知,“社保系”在以往的证券市场运作中,常常表现出了逃顶早和抄底早这样的实力和能力。所以,10%的国有股直接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来操作,必然能起到十分良好的增值保值作用,也稳定了证券市场。同时,这对于其他机构或者个人选股,也有一个积极的参考作用。

  再说说此政策带来的社会效应。当前,人口老龄化已经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了,如何养老?养老资金从哪来?都急待解决。而国有股转持,则让社保基金更加充实了。这必将是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缺口的实际行动,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在笔者看来,10%的比例,还是有些低,以后还可以更加提高一些,从而让保障更加有力。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社保基金有钱了,这与全民共享,仍然是两码事。因为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参加了社保,还有很多的农民工、个体户等没有参加社保。所以,国有股转持仅仅是社保工作的第一步,为了实现国有资产全民共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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