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杜燕) 今年,北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基准线为10.5%,最低增长5%,最高15.5%。如果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工资不涨,则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29日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时透露的。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经济发展预测和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今年的基准线为10.5%;上线预警线为15.5%、下线为5%。
负责人称,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按照10.5%的平均增长水平安排企业的职工工资。2009年、2010年效益增长较快,2011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15.5%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他称,如果是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5%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负责人表示,根据2010年北京对企业人工成本及20万在岗职工工资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2010年北京市企业平均人工成本增长较快,全部被调查企业的平均人工成本为74446元/人•年,比上年增长28.6%。其中低端产业人工成本增长迅速,平均人工成本偏低的农、林、牧、渔业平均人工成本增幅为22%、制造业为19.38%,建筑业高达62.30%。
另外,根据对北京各工种工资调查情况看,2010年北京一线生产服务岗位人员平均工资为34328元,比上年增长7.06%,但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及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相比,工资水平仍然较低,仍处于低收入群体。
负责人强调,企业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他表示,各类企业还应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且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