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银行拒绝兑现承诺的房贷利率优惠,深圳数百购房者集体维权。22日下午,约有40余名购房者聚集到深圳银监局门口讨说法。23日,深圳银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家银行履行相应责任。
去年12月19日,童小姐与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签订贷款合同;今年1月18日,房产证持有者已更名的童小姐前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银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按照合同规定,银行需向业主一次性付清240万元,至于本金和利息,则按照30年的期限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即85折分期还清。
然而,春节前童小姐突然接到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赵姓客户经理的电话,称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收紧,之前合同约定的八五折优惠利率,放款时间不能保证,但若童小姐答应以基准利率放款,或许近期可以“排队”收款。
这让童小姐难以接受。她算了一笔账:240万元贷款若以基准利率还款30年,自己要多交利息60万元;而且之前白纸黑字明明写明85折,怎能说变就变?童小姐称,从接到通知至今,她已与银行协调不下40次,但对方态度十分强硬不肯让步。
记者了解到,类似于童小姐遭遇合同约定利率说变就变的人不在少数,每人低则每月损失数百元,高则每月损失万元。而这些购房者,也均同银行数次沟通无效。
22日晚,赵先生在银监局等了一天后对记者说,由于银行迟迟不放款,目前业主不愿交房,自己交了首期款,却住不上房,双方僵持不下十分难堪。不仅如此,有的业主还要承受原业主欠贷的赎楼款的短期贷款利息。
23日,深圳银监局针对上述情况称,深圳银监局已派人去相关银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要求各银行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某些不恰当的营销行为,责成银行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