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市场从虚假广告开始
据了解,一些电视购物节目中销售的“笔记本电脑”明显存在功能夸大虚假宣传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贪便宜的消费心理使虚假广告屡屡得手。大多数虚假广告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以低于商品本身价值较大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使消费者被蒙蔽,从而达到虚假广告的欺骗目的。消费者往往为虚假广告的花言巧语或承诺所诱惑,并且许多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自认倒霉的行为更加对虚假广告起了助长作用。
我国《广告法》一再强调广告要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但为什么商家和传媒会无视法律呢?除了利益诱使,现行法律法规对广告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不够、没有明确的执法人和执法程序,也是较为直接的原因。作为广告主管机关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只能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小,对当事人根本只是“毛毛雨”,难以起到威慑的作用。
针对电视购物广告面临的诚信问题,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多次呼吁,应尽快对电视购物广告和购物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对于电视购物公司的市场准入、事后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宗守运等专家建议,整治虚假电视购物广告,要从媒体源头抓起,对媒体实行“问责制”。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陈力丹说,我国广告审查的“双轨制”也是其中一个原因。目前只有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广告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其他广告则由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审查,广告经营者自然不会自己查自己。因此,制止违法广告,除了完善我国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告的监管与审查外,还须唤醒广告主、广告代理机构和传媒机构中的经营人员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