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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显示空调投诉热过天气

时间:2010-08-02 00:00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杨滨 窦媛媛)7月盛夏,京城持续高温天气,空调成了销售最热的商品,与之相关的各种投诉也越来越火热。今天上午,市工商局12315、市消协96315统计发现,7月共受理市民空调投诉150件,其中,空调维修服务投诉16件。空调的质量问题以及高价收取修理费、越修理毛病越多等问题让消费者凉透了心。

  市民孙先生电话委托一家维修服务中心为其修理空调。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后称空调缺氟并按加8个压的氟收取了修理费。后孙先生通过厂家了解到,此型号空调最多只能加5个压。消费者认为该维修中心存在多收费问题,要求退还多收费用。经工商所核实,消费者提供的被诉方地址查无此单位,未能受理其投诉。

  市民朱女士在顺义一商场购买了4台空调,其中3台壁挂机、1台柜机,销售人员承诺一周内送货并安装,然而约定时间内商场和生产厂家都没有和朱女士联系。朱女士找到商场询问情况,商场却以货源不足为由拖延安装时间,一拖就是半个月。安装后,空调正常运转不足一个星期,柜机便出现了问题。维修师傅同时告诉朱女士,该柜机的遥控器与柜机不符,且柜机无使用说明书。经工商部门调解,生产厂家为朱女士更换了遥控器并补齐了缺少的使用说明书。

  七八月份正值空调消费高峰期,旺盛的销售量往往使商家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运输车辆、安装人员、维修人员常常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一些商家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出售空调,却不能在承诺时间内安装;有的消费者在保修期限内不能得到及时的售后服务;有的维修人员修理水平差,消费者家中的空调越修毛病越多或修后短时间又坏了无法使用。还有一些不法经营者抓住消费者急于修理的心理,冒充知名品牌厂家售后服务部,上门修理空调,借机收取高额修理费。

  工商部门为此提醒消费者:维修空调应选择正规单位;修理前应与厂家核实相关信息,并问清价格;修理时要查看工人工作证或上岗证,当场检验空调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另外还要索要修理票据,要注意票据上是否盖有公章,对修理项目、价格、保修期等内容要明确注明,如发生侵权纠纷,消费者可依据修理票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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