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称三星钻法律空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漏洞,至今没有重新修订,让一些商家有机会打擦边球。”一位律师如此向信息时报记者表示。近日,有消费者向本报投诉称,他购买了上万元的三星品牌高档冰箱后,因为相关法律存在漏洞,在三包服务上被“被钻了空子”。有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在选择相关电器产品时务必要清楚三包的具体条款再作购买。
万元冰箱三包“缩水”
近日,三星用户张强向本报投诉称,他于2008年五一期间在北京一卖场购买了一台过万元的三星500毫升RSH1STSW电冰箱。不过在使用了仅一年五个月后的2009年10月,张强发现此冰箱冷藏室结冰。其后张强致电三星公司维修人员上门检查。维修人员检查后发现,问题是由于主板故障导致的冰箱冷藏室风扇时转时停引起的。
不过,让张强失望的是,该问题并不能享受三星公司的保修政策。他表示,三星售后服务人员告诉他,该冰箱购买已超过一年,无法享受法律规定的一年内整机保修,而主板又不在3年保修期的“主要部件”之列(依据国家三包法规的字面规定,只有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蒸发器、电磁阀、过滤器、冷凝器、毛细管等八项主要部件才享受三年保修)。
张强对三星的解释非常不满。身为电子工程师的他表示,当初有关部门制定三包政策时,冰箱中还没有主板,而是将主板的工作分配到温控器、电磁阀去执行。发展到今天,冰箱中已经没有温控器,取而代之的是主板。“主板怎么不可能是主要零部件?一个没有主板的冰箱能工作吗?”
法规有漏洞难投诉
张强其后致电了国内一些品牌的冰箱厂,发现不少国货,如海尔等,都规定冰箱主板的保修范围是在三年而非一年。“我认为三星是钻法律空子,当时八大部件构成了一台冰箱的全部,但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八大件早已更换。现在三星是死扣‘八大零部件’文字来作文章。”
对此,张强决定向消费者委员会作出投诉,但却发现消费者协会“也没有招”。张强向记者表示,如果自己购买的是小品牌也就自认倒霉算了,但对于一个国际品牌企业,却不能对他这种购买了上万元产品的高端客户提供相应售后服务,让人失望之极。
无奈的张强只好到处在各大论坛张贴子,以及向有关媒体诉说自己的遭遇。
三星保修政策诚意不足?
“类似争议很多。”广州电器维修行业协会会长辛学刚向记者坦承,类似案件通常都必须参考具体技术问题,才能判断。有律师则向记者表示,由于法律条文陈旧,因此消费者在类似争议中常常处于劣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重新修订,所以商品目录现在也还是按原来的罗列。”律师徐颖佳向记者表示,按字面理解,主板不包含在其中就是不能适用三年保修的,只能适用一年保修的约定。“这是个比较大的法律漏洞,让某些商家可以打擦边球。”
根据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第一批),家用电冰箱(含冰柜)整机一年保修,主要零部件三年保修。由于相关法规是多年前颁布,远不能满足日新月异的家电发展需求,因此不少家电厂商尤其是国产品牌均主动提升了服务标准,如上述的海尔等。记者从海信科龙的网站上也看到,该公司电冰箱三年包换部件就包括“风扇电机、除臭电机、除霜定时器、温控器、电磁阀”等30多项。而与之相比较,业内人士认为三星三包标准的滞后从某种角度说明其对消费者售后服务方面的欠缺,也或诚意不足。
由于相关规定可松可紧,因此,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务必打醒十二分精神,仔细问清楚三包的内容。
相关 三星产品屡陷“售后门”
据记者了解,三星公司并非仅仅在冰箱主板上钻空子,实际上在电视机等产品上,三星公司已经屡次被曝光利用国内法律漏洞拒绝对主要零部件损坏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2009年315前夕,广州消委会公布的十大消费投诉便有三星电视的案例:消费者向广州消委会投诉称“三星”电视主板坏了,要换件却被索取1700元的高额费用。其后,广州消委会多次致电并致函北京“三星”总部,才促使北京“三星”公司最终同意广州市消委会的意见,给予该电视主板进行免费维修。
而今年央视315晚会,央视再次曝光了三星、索尼等外资品牌液晶电视屏幕在使用一两年左右出就现故障且其对屏幕只保修两年,并收取高额维修费,不符合国家“三包”规定的情况。根据国家“三包”规定,主要部件保修三年,而据调查,所报道的三星等外资彩电品牌无一例外均是“整机保一年,主要零部件如屏幕等只质保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