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启动后,推动了农村市场消费,使农村群众得到了实惠。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12月,新疆家电下乡实现销售额2.5亿元。
在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民革新疆区委会总结“家电下乡”推行一年以来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交了《关于推进“家电下乡”、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的建议》的提案。
“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因为领取补贴的程序太复杂,导致补贴资金兑付率很低。”民革新疆区委会委员钟伟指出,除了兑付速度慢,农牧区群众为了兑付补贴还要跑好几趟,补贴钱被来回的车费抵消,而且还耽误农活和放牧。
钟伟提出,“家电下乡”产品虽然价格低,但档次不高,产品型号有限,供选择的余地不大,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更别说满足部分农牧民买高档家电产品的需求了。“一些农牧民以为‘家电下乡’产品都是滞销货或即将淘汰的产品,不敢买。”钟伟说,一些偏远农牧区,既没有经销网点,又缺少宣传,成为“家电下乡”的盲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电下乡”中标的销售企业原则上年营业额要达到3亿元以上。在竞标过程中,生产企业压低了价格,经销商认为无利可图,对推销“家电下乡”产品不积极。
此外,农牧民认为补贴标准过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申报补贴要带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等一系列材料,手续繁琐。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民革新疆区委会建议,需要因地制宜地不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不但要保证现有的下乡家电品种,扩大产品范围,还要提高补贴标准到15%至20%,并且取消“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
“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尽快启动‘以旧换新’下乡工程。”民革新疆区委会建议,让农牧民在销售网点选购产品,并且领取补贴、送货、安装等集中办理。
此外,适当降低门槛,让更多的商业流通企业参与“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增加销售服务网点,方便农牧民购买和享受售后服务。还可通过降低营销税收的方式,鼓励经销商积极推广“家电下乡”产品。
民革新疆区委会还建议,应该将收入水平低于某一规定标准的城市贫困户也纳入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人群范围。同时,财政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完) (责任编辑:帕提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