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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361°服饰店涉嫌虚假折扣 将面临5-50万罚款

时间:2010-03-31 00:00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本报讯 记者昨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厦门市中山路361°服饰店由于不使用新版价格标价签,并涉嫌虚假折扣,将面临5万元-50万元的罚款。厦门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负责人并表示,如4月1日起厦门商家仍不使用新版标价签的话,将通过导报进行曝光。

  没有明码标价

  根据厦门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4月1日起厦门商品标价签正式 “换装”,统一使用新版标价签。近期物价部门调查发现,大部分商家都很好地执行了新规定,如九鼎药房、机场候机楼等都已经全面使用新版标价签,但目前仍有部分商家执行不到位,如361°服饰店不但没使用新版标价签,还没明码标价。

  前天,物价局检查人员在位于中山路188号的361°服饰店发现,该店所销售的衣服、鞋子都没有张贴商品标价签。

  “标价在鞋子里,拿出来就看到了!”服饰店的工作人员边说边从一双鞋子内掏出了“标价签”。其实,这不是正规使用的商品标价签,只是厂家吊牌而已,上面只注明了 “统一零售价”等标识,不符合正规标价签的使用规范。

  涉嫌虚假折扣

  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这家店涉嫌虚假折扣,有的商品只在一张红纸片上面写着“sale”(大减价销售)字样,用红笔描出了所打的折扣,但字迹模糊不清,究竟是打几折让人难以辨认。

  “降价销售商品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并填写本次降价的真实原因如促销等,而该店完全没做到。”检查人员表示:将责令该服饰店自行整改,同时,在4月1日商品标价签正式“换装”后,将对其整改情况着重进行检查。

  为规范明码标价工作,厦门市物价局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厦门市商品标价签和服务价目表不再标注 “本格式由厦门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字样,但应标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经营者可自主决定样式。

  由于不少商家之前印制的标价签还未使用完,为减轻企业负担,市物价局决定放宽执行期限至3月31日,4月1日起必须使用新版标价签。

  (海峡导报记者 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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