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对你的信有什么表态和意见吗?
王进文:很多院领导和老师都关注着事情的进展,都在关心我,他们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这毕竟是我的个人行为。
新京报:但你信的开头却提到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的字样,这对对方可能是种压力。
王进文:应该说,我“绑架”了清华,“绑架”了博士,“绑架”了法律。
新京报:怎么解释?
王进文:清华大学,一所引领全国教育界的高等院校,它要有伦理责任和道义担当,它会支持它的学生合理合法的维权。在某种意义上,它只要不阻碍,就是一种支持。
我的父亲是个农民,不识字,把我养育成一个清华学生,让我掌握足够的知识,如果一个清华的博士还不能依靠自己的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国人绝对有理由质疑,读书是否有意义。就会有人说,你这个博士有用吗,只会用嘴说说,人家拿起刀来就维权了。
第三,请注意我的身份,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学了10年的法律,10年寒窗,我一直用法律途径来试图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而且我也充当了我们村村民的法律顾问。如果说,我在掌握了所有的证据,并采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没能维护合法权益,那么中国的法制和法律您认为是成功的吗?
这可能是个冷幽默,但需要反思的是,我“绑架”了这些,谁“绑架”了我,谁“绑架”了唐福珍,谁“绑架”了那些面临野蛮拆迁的人?
新京报:通过这件事,你有什么收获吗?
王进文:其实我是幸运的,我只是没了房子,但我有家,家和房子是不一样的,有人才有家,但家的载体是房子。我只是失去一个载体,这是不幸中的大幸。这对每天埋头读书的我,也是一个收获。 (新京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天宇作为一介布衣,恪尽公民责任,所做唯有发声,唯有呼吁,使更多的人知道发生过的不公与不义;至于呼吁后的结果,或许更糟,或许好转,或许难言;我所能做的只是尽我所学所能使之在尽可能多的媒体、网络及政府机关中知晓,以此促成您及相关人等对于拆迁问题的关注,使无助百姓不至对法律完全失望,因为不公只有置于阳光之下才能加以克服。——摘自《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