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渔民
在安置补偿过程中,水面上的连家渔船被“遗忘”,如今在洪湖区域,这样的渔船千余户
本世纪荆州长江段渔民上岸工程,背景要追溯到2002年的禁渔政策。
这一年,农业部发布《关于在长江流域试行春季禁渔制度的通知》,规定云南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及鄱阳湖区和洞庭湖区,为禁渔范围。禁渔时间为每年4月11日至6月30日。
荆州沿江8县区都在禁渔范围内。
对于禁渔,丁文香有些怨言。从长远来看禁渔有好处,但这意味着,渔船作业时间减少了3个月。
这个时期,荆州范围内另一个重要水域——洪湖湖区,也酝酿着一个重大变化。
上世纪90年代后,响应国家“保护渔业资源,帮助渔民转产转业”号召,荆州所管辖的洪湖市,利用53万亩天然水域优势,将部分渔民从捕捞业转移到了养殖业。
2004年,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曾晓东搭乘巡逻船驶入洪湖,昔日浪打浪已消失不见,取代的是无数竹竿构筑的养殖区域。
其中一组数据显示了洪湖当时危机:共有近40万亩的水域被用于养殖,占到整个湖区80%以上。连续3年出现了水华现象,局部水质一度达到了劣5类。天然捕捞业基本消失。
2005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撤围除栏,成立湿地保护区,解决渔民转业等问题。
曾晓东称,湖北省财政分3年投入6959万,撤围栏和安置渔民。部分从事养殖业的渔民获得补偿。洪湖核心区19万亩不再允许捕捞。
在湖区变湿地的过程中,当时以捕捞为生的800户左右“连家渔船”没有享受到安置补偿,而其捕鱼作业范围又减少了19万亩。
“其实这部分渔民才是最需要帮助的。我们也很疑惑,为什么当时没有惠及连家渔船的政策。”曾晓东说。
杨贵英是这800户渔民中的一员。她在湖面上的家由一艘废弃的大船改装而成。那是上世纪90年代她用打鱼积攒的3800元钱买下的。
今年洪湖水位一度上升,杨贵英没赚钱,反欠下约2000元债务。
至今日,洪湖上的连家渔船数量约1100户。他们与杨贵英面临同样困境。
11月16日,16岁的王琳坐在船头,手里捧着一本《知音》杂志,这是整条船上的唯一读物。她只读过一年书,杂志读起来很吃力。
一双银色耳环在阳光下闪亮。这是她一个月前搭乘货船行驶一个多小时后,到最近的码头买的。
她没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被问起,她羞涩一笑,说“不如帮爸爸妈妈打鱼好了”。
曾晓东回忆,洪湖撤围时,洪湖市人事局曾组织过一些针对渔民转业的培训,帮助他们弃渔从事其他职业。但渔民对上岸后生活没底,基本没人参与培训。
禁渔与生存的冲突
渔民杨贵英冒险去捕鱼,被没收了渔具和船。她了解禁渔的政策,但“不打鱼没吃的”
相比培训失利,更让曾晓东感觉沮丧的,是当地渔民与湿地管理局的矛盾,陷入一种怪圈。
随着捕捞水面减少和禁渔期出现,渔民会铤而走险去捕鱼,甚至在洪湖水域里设下“迷魂阵”。
“迷魂阵”是当地渔民对一种捕捞方法的称谓:将许多根竹竿依次排列水中,渔网挂在竹竿上,隐藏在水下,结成一片庞大的捕捞区域。
竹竿插入水面容易,拔出却十分困难。
每逢禁渔期,有不少渔民冒着被没收渔具和罚款的风险,设下“迷魂阵”。
仅去年,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理“迷魂阵”花费就约15万元。
去年禁渔期内,杨贵英曾划着小木船到湖区碰运气。她正好被巡视的渔政人员撞到。念她生活困难,没罚款,但被没收渔网和船。这让她很是心疼了一阵。
她说,自己并非不理解禁渔规定,“但不打鱼没吃的”。
长江有3个月禁渔期,给渔民收入带来很大影响。监利等地出台了禁渔期“低保措施”,每人每月约100元。
一些长江沿岸省市还出台一些办法,如江苏南通市给部分渔民颁发《特许证》,可以捕捞刀鱼和凤尾鱼。
荆州市将渔民纳入春季救济范畴,以春荒救济形式给补助资金,平均每船450元。同时引导部分渔民贩卖蔬菜,或介绍他们到其他水库等地协助捕捞。
而据曾晓东介绍,因湿地保护缘故,洪湖水域禁渔期4个月,不过湖区渔民没有任何低保措施。
“我们也希望生活困难的渔民能够得到一定补贴,相对而言,管理成本也会下降。”曾晓东坦言。不过他认为,低保是过渡,让渔民上岸转产转业,才是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