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城不少楼盘纷纷打出降价旗号,不少消费者也频频收到各楼盘“八五折”“特价房”的广告,政务区某楼盘甚至推出一栋特价房源,每平方米直降千元。
楼盘的打折风让不少购房者欣喜,然而,却引起不少刚刚以高价位购房的老业主的不满,甚至有老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补偿要求。其实,商品房作为一种商品,自然要遵循市场价格规律。任何商品都有价格波动,商品房也不例外。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和政策导向,对商品房售价进行调整,是其追逐利润最大化,规避市场风险的手段,无可非议。
与购买其他很多商品不同的是,购房不仅是消费行为,也是一种投资方式。房价下跌,造成了购房者的资产缩水。然而,投资就有风险,如同股市当中,股民手中的股票有涨有跌,跌了不能指望上市公司来赔偿损失。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当考虑房子价格出现下跌的风险。一些人之所以难以接受所购住房价格下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因为房价一直以来长期看涨,自身期望值过高的缘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房地产开发商敢于陡然将7000元/平米的房价降到6000元/平方米,也可见先期价格中的巨大泡沫。
当买卖双方签下购房合同时,双方就建立起了契约关系,这其中,自然包括着购房者对房价的认可。购房是一种自愿行为,若因为开发商后期的打折让利活动而索取赔偿,不仅在理论上站不住脚,更有悖契约精神。(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