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猛说,用这样的方式,黄石市计划在3-5年的时间里,让80%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居者有其屋”。“不仅棚户区居民有房可住,刚刚就业的大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也可以租赁或者半租半买公共租赁房,从而使住房保障覆盖到全部中低收入人群。”
早在1993年,中国就提出了一套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最低收入阶层通过廉租房制度来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阶层通过经济适用房制度解决;中高收入阶层通过商品房来解决。
统计显示,2009年一年全国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为200万套(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130万户。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要达到300万套、棚户区改造280万户。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国安说,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下,廉租房针对最低收入阶层,只租不售;经济适用房针对收入较高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居民,只售不租。而公共租赁房可以实现广泛覆盖,不属于廉租房保障对象,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夹心层”也能覆盖到。
湖北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曾龙说,公共租赁房的提出,形成一个政府主导的租赁体系,中低收入以下的家庭或个人出现住房困难,就可以向政府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给中低收入群体一个过渡期,让他们能够在积累一定资金后到市场上去购买住房”。
在黄石市的政策设计中,公共租赁房将是一个统一的保障体系。刘昌猛说,黄石市不仅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部采取这种新模式,还准备将现有的廉租房、国有直管公房、机关事业单位公房等,全部转化为公共租赁房。
曾国安建议,应统一租金标准,避免因管理部门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租金,并可实行差别待遇,政府对困难群体给予租金补贴,随着其家庭收入提高,补贴也会相应降低。(记者 皮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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