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同时,中国政府正在试图建立一套新的城镇居民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不久前,由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的一项指导政策,试图以“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帮助更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房梦想。
中国人一直信奉“安居乐业”的观念,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才算有一个完整的家。但是,随着商品住房价格的一路高涨,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买不起、住不上房子。
在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有一片名叫“十三排”的棚户区,这里因为有十三排原国有袁仓煤矿的简易住房而得名,这些兴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红砖瓦房里仍然住着老矿工和家属们,住房面积狭小,生活设施简陋。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昌猛说:“这是一个庞大的困难群体,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完全依靠政府力量远远不够,而他们自己又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甚至也买不起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
2009年,黄石市提出了构建“公共租赁房”保障体系的设想: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向城镇既不属于廉租房对象,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困难群体出租。这一设想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支持,他们在黄石开展了以公共租赁住房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创新试点。
记者在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看到,一个名为“金广厦”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已经动工建设。黄石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占芳子告诉记者,这里一共要建5000多套房子,首先安排“十三排”棚户区居民的住房。“他们可以取得和原来住房相同面积的产权,而剩余部分的产权则按公共租赁房的形式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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