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税局12日下发《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通知指出,从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厦门市提高非普通标准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过去的1%增加到3%;而别墅预征率将不再区分土地是否通过招拍挂取得,预征率由原来的3%或5%统一调整为4%。
厦门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此次预征率调整涉及所有房地产类型,且调整幅度较大:其中普通住宅的预征率由0.5%调整为2%,非普通标准住宅由1%调整为3%,写字楼由2%调整为3%,商业营业用房、别墅及其他房产则由2%调整为4%。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普通住宅标准是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
“不同类型的房产预征率不同,表明政府正在积极利用税收手段,引导开发商修建百姓买得起的中档商品房。”厦门市一位房产业内专家认为,将高档房预征率提高到3%还算温和,但表现政府引导开发商建普通住宅的方向。陈泥、张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