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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贫困县交通局内建联排别墅 周边风景秀丽

时间:2010-06-09 00:00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有网友近日发帖爆料称,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交通局内建有多排联体别墅,帖子描述称:“别墅坐落在交通局办公大院内,风水绝好。几十套联体别墅全部为交通局干部职工所建,在江永县绝无仅有。”网帖通过大量图片展示了江永县交通局内的多排联体别墅,别墅群背靠大山,周边风景秀丽。

  记者日前来到江永县调查时看到,江永县交通局大院位于江永县永明大道旁,所在地原是县林业局果场,绿草如荫,占地约2000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右侧,一条笔直的水泥马路沿坡而上,两旁矗立着数十幢两户一栋、统一样式的豪华民居,其中,有的人家宽敞的阳台上正晒着被子,有的人家门口停着小车。交通局大院背后青山屹立,院内庄严洁净的办公楼,配上浅色墙身、棕黄色屋顶的成片两层民居,一幅宁静而奢华的图像映入眼帘。

  作为省级贫困县的江永县境内出现如此景象,自然引起网络上的滔天口水仗。

  有网友指出,应该调查房子谁在住,中间有没有腐败,钱是怎么来的。网友bbc_china_he说:“一个小小的县级交通局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盖别墅吗?住这别墅的人里一定有省里的、市里的大大小小的官员。”也有网友指出,这样的房子在农村正常,城里人认为的“别墅”在乡村也就只是“民居”。

  建在政府单位里的豪华民居,是否为一单腐败事件?6月2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江永县交通局、江永县纪委等单位负责人。

  江永县交通局局长欧阳小泉等人称,这些房子都是交通局职工的自建房,从买地到建房都是职工自己花钱,手续都是正规的,与单位无关联。

  事情缘起交通局搬迁新址

  据欧阳小泉介绍,早在2003年,为了配合全县旧城改造总体规划,根据单位办公条件的实际需要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交通局搬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对原来交通局进行整体搬迁。理由是:原来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的办公楼,使用面积仅为800平方米,县运输管理所等下属单位都在外面借用办公场所。

  交通局新址选在了县城北郊3公里外的岗坡地,主要用地是原林业局的果场。

  2003年8月,江永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与县林业局达成果场转让协议。县林业局果场整体转让给县交通局。之后,交通大院临永明大道少量已经出让给个人的国有土地,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签订了协议书,纳入了整体使用范围。到2003年年末,新址用地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只待政府的审批立项操作。

  在2005年3月,江永县发改委终于发文批复县交通局综合楼立项。2005年4月15日,江永县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县交通局机关大院新址土地以整体行政划拨的方式划拨给县交通局使用。同时规定:县交通局机关大院院址北侧预留住宅用地地块,其土地实行公开挂牌出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县交通局干部职工。

  这次办公会议给事后的豪华民居建设开了政策的口子。

  2005年9月,江永县交通局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开始招标,同年开工建设,占地规模为1950平方米,在2007年交付使用。其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县城投公司收购原交通局老办公楼,以及运管所住宅楼门面给付的500多万元款项。在崭新的办公大楼内,交通局、县公路管理所和县运管所合署办公。江永县有关方面提供的材料上称,新址建设总用地面积共2.6万多平方米。

  46名交通局职工竞买土地自建房屋

  漂亮的办公楼建设的同时,大院内的自建住宅区也在轰轰烈烈地开展。

  2006年6月,江永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新院址北侧(原来县林业局果场的其中一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县交通局60多名职工中就有46人参与了竞买。“由于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该地块坡高、偏僻,又不临街,挂牌价格偏高,社会人员均放弃竞买。”同年7月,46名职工成功竞价购得这块地使用权,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清了成交价款,取得用地审批手续。

  据介绍,江永县交通局参与竞买的人中,有局里在职、离退休同志,无其他社会人士。未参加竞买的10多人中,既有普通干部职工,也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

  江永县纪委书记杨复权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土地拍卖前,由评估公司对该块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每平方米70多元。当时拍卖的竞价大约为每平方米80多元,由于没有人参与交通局内建房土地的竞买,后改为议价出售。按照政策,议价的底线是,成交价不能低于竞拍价格的90%。杨复权表示,在江永这样的小县城,国家政策允许个人竞拍土地自建房,不需要由有资质的开发商出面。这是大城市与农村建房的关键区别所在。

  另有知情人士称,开展自建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2007年江永县交通局整体搬迁结束后,职工都需到新建办公楼上班。但办公楼新址离职工在城区的住地有三四公里,所处地域没有住宅商品房出售,而县内公共汽车到不了,职工上下班很不方便。且有近半数职工老人小孩一同住在近40平方米的原交通局家属房。不少职工都有在新院址附近建房的强烈意愿。

  据悉,该宗地块总面积为7108平方米,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同意规划,46户建设形式为两户联排,每户实际占地面积为141平方米。在各自缴纳规划建设、国土各项税费,各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国土手续后,46名职工于2007年开始各自找建筑工陆续动工兴建。

  宽松的政策,加上廉价的土地,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46户建房者在2008年先后修建房屋完毕,并各自到房产局办理取得房产证。大部分住宅从修建到装修完毕花费在25万元上下,部分住宅装修差的,花费在17万元~18万元左右。“对照现在的商品房价格情况,相当于买了一套普通商品房的费用。”

  纪委查出两项违规

  当地民众对于网络上的喧哗多不以为然。采访中,一些人认为,这样的房子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或许是别墅,但在当地这样的房子和建筑风格是很平常的。房子的地价1万多元,建房花费约在10万元~20万元,不要看房子外面漂亮,屋里的装修很平常,有的还是水泥地板,都是普通人家。

  从2008年开始,开始有各种意见反映到了江永县和永州市等部门。江永县纪委书记杨复权称,永州市纪委、江永县纪委及县清房领导小组对江永交通局个人自建住宅进行了清理,发现有两个方面存在违规。

  一是住宅区占用公共用地,二是院内基础设施单位投资部分,相当于让住宅居民做了免费享受。因此,市县两级纪委对于违规的两个方面及时给予了纠正:由46户建房职工分摊补缴了占用公共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对交通局院内的基础设施单位投资部分,则进行收缴上交财政。

  清房工作结束后,对于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交通局局长欧阳小泉,江永县纪委在2009年3月立案,此后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国土局负责人也受到处罚。而永州市纪委也对于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政府分管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洪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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