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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建材价格保建材质量 川议定十项措施

时间:2008-12-12 16:15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9年9月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2009年年底完成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工作目标,我省地震灾后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工作正抓紧推进。昨(1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主任蒋巨峰主持召开会议,就进一步保障灾区建材供应、稳定建材价格、确保建材质量议定了十项措施。

  针对灾区建材价格、质量和特供机制落实情况,11月以来,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以暗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了数次督查和专项检查。会议听取了督查检查情况汇报,目前,灾区建筑钢材和水泥供应充足,价格比较稳定,但农房重建用砖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价格高企。灾区各级政府采取了完善建材特供机制、对偏远地区建材运费进行补贴、抓紧扩大建材产能等措施,努力缓解供需矛盾、稳定市场价格。大批建筑用砖项目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建成投产。

  蒋巨峰强调,安居才能乐业,实现“家家有房住”是灾后重建的首要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受灾群众有着迫切愿望。建材供应和价格工作是住房重建的关键环节,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保障灾区建材供应,稳定建材价格,确保建材质量。住房重建要尊重科学、尊重群众意愿,决不允许因为工作的不到位而增加群众负担。

  会议议定了十项措施。一是以重灾县(市、区)为单位加强建材生产供应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发挥好农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的作用,对特供机制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查严处。三是严格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有序安排重建进度,对不尊重群众意愿搞强迫命令的要严查严处,对责任人问责追究。四是对已经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存在的问题向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发点球”,责成限期整改。五是加快新增建材生产能力。六是对边远偏僻灾区农村实行建材运价补贴。七是加强建材价格监控,对建材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对价外加价行为要严查严处。八是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要严查严处。九是加大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力度。十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批评曝光反面典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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