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期以来,湖北省一些地方非法集资活动重新抬头并呈蔓延之势,涉案资金和参与人数大幅上升。昨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重拳出击,加强对投融资中介、房地产、农业、林业等领域的市场监管和风险排查。
上述各领域内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市场监管的重点分别是:
——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贷款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
——全省房地产行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公司)中任意分割拆零、向社会出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或特定空间;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违规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
——全省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中以种植、养殖、绿色农业、现代农业开发等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违法行为。
——林业领域林权投资、合作(托管)造林等投资活动,打着“社会招商、托管造林”的旗号,实际从事非法集资的行为。
通知要求,在风险排查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立即取缔。对有实业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企业,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
今年开始,省政府将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纳入对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