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日,本刊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杜蒙县敖林西伯乡杏树岗村32户农民投诉,称他们承包的耕地被占用20多年,至今未获赔偿。他们中的6位村民,还因此被一家特大型国有企业起诉,有冤难伸。在举国上下一片重农反哺声中,我们感到了此事的分量。经过前后4个多月的明查暗访,终于摸清了这起官司背后32户农民22年来因失地而带来的种种困顿、为维权而经历的万般艰辛。
一方是大庆石油管理局,我国著名特大型国有企业;一方是张金枝、张金山、张金春、姜贵德、姜贵伍、马国勋,杏树岗村村民。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群体,却因为土地纠纷而打起了一场莫名的官司。
2001年7月,大庆石油管理局第九采油厂下属九龙公司,以大庆石油管理局的名义,一纸诉状将张金枝等6农民告到大庆市杜蒙县胡吉吐莫法庭,要求6农民“退还耕地合计125.3亩”,并“交纳土地承包费5557.50元”。6位农民随后又反诉大庆石油管理局。一场长达4年多、不知何时能有结果的诉讼与反诉讼之战,由此拉开帷幕。
2005年12月28日,数九寒天,滴水成冰。记者来到投诉农民代表张金枝家中。这位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得多的55岁农民,与其他5位当事人一起,向记者讲述了这起由于土地“一女两嫁”而引发的官司由来,及其背后长达22年的土地纠纷:
要想说清这起官司,还得从22年前说起。1983年,村民从当时的生产队承包了土地,承包期15年,承包后立即开始耕种。
1984年,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杜蒙县与大庆石油管理局就征用该县69514亩土地一事达成协议,张金枝等32户村民的承包土地也包含在内。1984年冬天,钻井队开进了村民的耕地,搞起了石油大会战。一共涉及全村32户农民的耕地,总数1050亩,涉及人口200多人。
由于钻井作业、埋各种管线、立电柱、接电线、修路等,耕地被毁得一塌糊涂,致使500亩左右的耕地无法耕种。然而失地的 农民不仅没有得到分文的补偿,各种税费依然要交。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又开始了,原先被大庆石油管理局打井占地的村民们,这次又在乡里领到了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证,证上标明的承包地块和数量与上轮承包一般无二。同一块土地,乡政府先是承包给农民, 继而卖给大庆石油管理局,然后又再次承包给农民。这种“一女两嫁”的做法,竟然也顺利出台实施,一个农民耕作与油田生产互不侵扰的“平静”局面再次被维持下来。
然而到了2000年,敖林西伯乡政府给大庆石油管理局发了一个工作函,说被征用的土地乡里不再管理,让企业自己管理。没过多久,管理局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开始向村民征收占地费。过去要向村里交费,现在要向企业交费,到底是怎么回事?土地交给石油管理局管理,农民并不知情,县、乡政府并没有向农民告知。2001年,因为拒交占地费,大庆石油管理局一纸诉状将敖林西伯乡杏树岗村张金枝等6农民告上法庭。
张金枝对记者说:“我们农民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耕作,我们也知道要支持石油开采和国家建设。可是,我的土地是什么时候被征用的?我不知道。土地被征用了,我们不但没拿到一分钱的补偿,还要被迫年复一年分文不少地上缴各种税费,不是比窦娥还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