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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费高出自用水电费四五倍

时间:2010-09-06 00:00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
  

  晚报记者 薛璐

  公摊费高出自用水电费四五倍

  最近武先生比较烦,新租的办公楼大白天突然断电,导致办公室电脑中的文件丢失,这些文件都是从北京的上级部门传过来的重要文件,而他也没有备份的习惯。

  武先生所在的单位是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河南工作办公室,于今年6月23日租用了位于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9号的众合环宇大厦的5楼。

  没想到,麻烦接踵而至。

  “第一次缴水电费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个大厦物业收取的水电公摊费标准很异常。”武先生说,他7月20日的水电缴费通知单(6月份的水电费)上写着“用电金额422.27,分摊金额1685.27;用水金额64.80,分摊金额140.62”。

  “为什么我的自用水电费加起来不过487.07块钱,而分摊的费用就达到了1825.89块,整整高出了4倍。”武先生找到负责众合环宇大厦的索克物业,要求他们解释这水电分摊费用是如何算出的。

  “他们说,6月份进行了消防管道的试用,所以分摊的比例相对高一些。”武先生说,物业还保证,下个月的分摊比例肯定降低一些。

  于是,武先生没有追究按时缴了水电费,可等到8月23日再次收到水电缴费通知单时,武先生傻了眼,通知单上清楚地印着:自用水电费是491.6,分摊水电费2617.8。

  “7月份分摊的水电费比自用的水电费整整高出了5倍。”由于要出差,武先生决定等出差回来问清楚再交钱。

  而9月1日早上7点,武先生办公室所在的整个5楼都被停了电。

  “我已经缴了7月份的水电费了,所以他们昨天下午1点多才给通的电。”昨天早上9点,在众合环宇大厦5楼,出差回来的武先生出示了9月2日补缴的3000多元的水电费收据。

  同时对分摊比例不清楚的还有其他楼层的租户。

  18层的邵女士的公司1日早上也被停了电,她出示了几份单据显示,他们公司7月份的水电公摊费用高出自用水电费5倍还多。

  “我们不是不愿意缴水电费,而是不愿意缴纳不合理的公摊费。”邵女士说,因为公摊费的问题,他们不止一次找到索克物业管理处,但至今没有个说法。

  物业:公摊比例不是我们算出来的

  下午3点,记者拨通了索克物业的电话。

  “公摊比例不是我们算出来的,而且我们没有私自断电。”负责水电费用的于姓工作人员说,7月份的水电公摊比例是由业主委员会中的新蒲、科星、华泰3家商户算出来的,并且迟缴水电被断电是由供电局负责的。

  “众合环宇大厦的水电公摊费用包括消防、监控、中央空调、电梯、二次供水等7项内容。9月1日断电当天, 我们在公示栏里展示了关于滞纳金、催费单、分摊比例计算方式等6个单据。”于姓工作人员说,他们早上7点就把这些单据放到了一楼展示栏中,下班时间才收回,只要当天来上班的商户都可以看见。

  武先生表示,自己根本没有看到这些公示的单据。“我除了保留自己对索克物业私自断电造成我们单位重要文件丢失的刑事诉讼权之外,还要求他们尽快地把公摊费用的内容以及花销凭证进行公示,至少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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