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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破解房屋中介扣押金招数

时间:2009-12-14 12:46来源:新京报 作者:nie
  

  租金逾期交付要注明后果

  因出差、生病等缘故,导致租金不得不逾期交付,中介公司应如何处理?翟女士说,在缴纳租金日期前一周,中介公司有义务电话提醒顾客。若因出差、生病等突发情况,导致租户不能及时缴纳租金,租户应提前通知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至3天“缓冲期”,但超过一定期限后,中介公司可根据合同条款收取违约金。

  为避免逾期缴纳租金产生争议,在签订合同时,租户应详细了解逾期缴纳的后果,若存在质疑,应与中介公司协商添加延长时限或豁免条件的补充条款。

  水电费应在退房当日结清

  翟女士介绍,大多数中介公司在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时,会在双方的合同上标明入住时的水电数字。

  对于中介要求租户保存缴费单的行为,翟女士称是为了证明费用的结算进度,行为符合规定和常理,但在结算时,中介公司不应以部分单据丢失作为补缴费用的理由,租户也应在中介公司退还押金后再归还租赁合同,以避免个别中介公司造假。

  ■ 律师建议

  租户中招向上级部门投诉

  北京爱知行律师事务所 李方平律师

  尽量细化合同条款

  在租赁房屋时,尽量细化和明确合同条款及内容,是避免日后发生争议的最佳方法。家具、电器等作为房屋的附属设施,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租方在退房时不能收取“折旧费”。签订合同时,租户可以要求出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一份室内电器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状况报告书》作为合同的附件,这可以有效避免日后在家电污损方面存在“各执一词”。同时,租户在选择中介公司时,应选择正规、大型的中介机构,避免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退房时巧立名目扣留押金。

  向上级部门投诉

  如果租户在租赁房屋过程中与房屋中介公司发生纠纷,可通过三个途径维权。一是请消协出面协调处理;二是向建委等中介机构的上级部门投诉;三是向媒体求助,对违规中介施以舆论压力。前两个途径是最直接,也相对有效的。

  ■ 待解问题

  承租方纠纷中较被动

  李律师认为,房屋的出租房和承租方应拥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但目前的房屋租赁行业,主动权多偏向于中介公司,欠缺承租方对中介公司的约束,这导致双方出现纠纷后,承租方较为被动。

  而且,目前不少小型中介公司未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租赁合同文本,而自拟的合同中存在诸多霸王条款,导致承租人失去权利、只有义务。(记者 贾鹏 实习生 陈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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