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买套二手房。打算在过户时付房屋总价的十分之一作为定金,拿到产证后付十分之八,过户后再付尾款三万元到五万元。不知道这种付款方式是否可行?因为“过户”这个手续后只是卖方不能再卖这个房子和抵押,万一法院在出新产证前的20天内查封该处房产,第一笔定金可能打水漂。
读者小沈降低交易风险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其中有一些与实际履行不符。
从法律上来说,现行法律规定买受方拿到产证后房屋所有权才转移至买受方。
在该房屋拿到“收件收据”至产证下来的20天之内,若遇到法院查封该房产的风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到正规的大规模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因为这些公司都是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核对房屋信息的,包括询问出卖方本人的诚信度和从交易中心调取产证等方式,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其次,即使在出新产证的20天内房屋被查封,第一笔“定金”即首付款也不是“打水漂”,而是完全有法律保障的。因为如果出卖方房屋被查封,有可能没有办法按约定将房屋出售,则其行为按照签订的协议、合同来讲都将构成违约。出卖方不仅需要将已经收取的首付款返还给买受方,而且还要按照先前签订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买受方仍然想要买受该房屋的,也可以凭合同主张履行权利,即待房屋查封解除后继续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