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表弟前天去江北一家超市买零食,在一个食品柜台有烤火腿肠试吃,我们一人吃了一根,回去后都有点拉肚子。
次日,在该超市的生鲜区,我看到一对年轻恋人在一盘供消费者试吃的韩国泡菜前不停地用牙签挑来品尝。泡菜品种不少,有莴笋、白菜、海带等。他们一次次地在盘子里翻来翻去寻找爱吃的品种。
由于是免费品尝,消费者很少查看试吃食品的生产日期。超市会不会为了节约成本,给顾客提供保质期将过的食品?这些食品的卫生是否能保证?若“免费午餐”吃出问题,试吃者会不会遭遇维权难、投诉难?
我打电话问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因试吃而引起的投诉。如果消费者确实是在试吃过程中出现问题,超市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试吃食品也是商品,不仅要符合商品及其包装的一般性规定,而且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否则有损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在试吃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安全和卫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因为是免费试吃食品就随意品尝,避免吃到不洁食物。
王静(江北区 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