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江苏省邳州市质监局在近期开展的乳制品专项整治中查获了大批私自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早产”酸酸乳。
2月1日上午,该局官湖分局执法人员在对邳州市某乳业公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成品库内一部打码机的日期竟然设置在2010年2月5日上,且打印机上的油墨未干。这一情况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并立即对该公司展开详细的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在该公司成品库的一个角落内堆积着大量已包装好的某品牌儿童酸酸乳,外包装的食品标签上赫然打印着生产日期为2010年2月5日。经现场清点,该批产品竟然有3400箱之多,执法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这批早产酸酸乳饮料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食品的生产日期就是食品出厂销售的一张“出生证”,它应当准确的反映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然而,有些不法厂商却利用自己掌握的便利条件,私自篡改或随意推迟食品的生产日期,以此来牟利。而食品是一种保质期极强的产品,不标注真实的生产日期,其产品质量很难得到保障,也会对消费者产生极大的误导。《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违反本规定的,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食品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点面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将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该市的食品质量安全。(通讯员:庄鑫)
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