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问题奶粉尝试大多失败;责任不明致使监管留白
据新华社电 今年2月3日,陕西省公安部门公布了渭南一起乳制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早在2008年被要求排查、清零的10吨问题奶粉再次流入市场,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此前的2009年12月,陕西金桥乳业公司同样被发现一起问题乳制品案。当时,金桥乳业的广西用户在原料进货时,向厂家索要这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未果后,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就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
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这些被查处的乳制品,无一例外地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做原料。
据记者调查,当地质监部门确实对金桥乳业三聚氰胺超标的问题奶粉予以封存。但这些产品并未被销毁,企业将这些奶粉通过倒换包装、套用批次方法予以销售。再向上追溯,则是在问题奶粉的处理这一环节并未明确责任。
目前,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已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份彻查这一事件,凡发现故意使用含有违禁物质的乳品涉案企业,质检部门将采取一律停产、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理措施;对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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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彻查乳制品生产企业
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公安部门3日公布了陕西省渭南市乐康公司“问题奶粉”案件,引发强烈关注。西安市政府随即展开了一场对乳制品、含乳制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清查专项行动,西安市16个乳制品生产企业将接受彻底清查。
清查内容包括企业收购生鲜奶时有没有严格检验、出厂产品是否批批检验、有无检验三聚氰胺项目等。检查人员将深入到16家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库房中,对现有库存产品一一进行抽样检验。对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组织生产管理、未对出厂乳制品批批检验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产,进行整改。
【探因】 处理问题奶粉尝试大多失败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众多乳品企业的产品被发现含有用以提高食品检测时的蛋白质含量指标的三聚氰胺。全国范围内,因此开始了整顿行动。今年1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通报,三聚氰胺乳制品又死灰复燃。
2008年10月,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对发现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如何处置曾明确表态:凡不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并按要求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已上市的产品,生产企业有责任进行自检,超过限量值的,企业要主动发布信息,并采取召回、下架、退市并按规定退货和退款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
从2008年9月底开始,石家庄市就组织市内发电、热电和水泥生产企业进行环保销毁实验。但知情人透露,对问题奶粉的处理尝试最后大多以失败告终。
德衡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张兴宽曾代理问题奶粉患儿索赔案。他告诉记者,在代理案件期间,他曾经去过三鹿公司,看到收回来的问题奶粉在厂里堆积成山,这些奶粉如何处理、有无销毁等,人们不得而知。“没有人监督企业走完销毁和处理的最后一步。”
【追问】 多部门监管何以留“死角”?
根据公开的资料,仅当年三鹿集团尚未出库的婴幼儿奶粉就达到了2000余吨,而当时对这批问题奶粉的处理也只提到四个字:全部封存。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企业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的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但事实上,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执行这一规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监管人员告诉记者,当时三鹿奶粉事件有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处置,但在问题奶粉的处理这一环节并没有明确责任。当时各部门都在忙,农业管奶站、质检管生产、工商管流通,除了特殊时期的监管任务,还要建章立制,地方政府也是焦头烂额。一方面是暂时没有好的办法来处理,另一方面也是分了轻重缓急,但事情一拖就这样拖下来了。
陕西省质监局食品安全处处长宋艺光认为,目前乳制品行业的管理办法是分段监管,养牛户、奶站、经营户、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管理,这次发生的毒奶粉事件就是流通环节“清零”不彻底造成的。
西安市乳业协会秘书长王伟民说,三聚氰胺奶粉再次流向市场是一些缺乏诚信的企业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销毁,一些小型企业容易成为监管“盲区”。它们把奶粉价格作为“风向标”,在价格低迷时停产,价格上涨后再开工,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惜铤而走险,这是造成奶粉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