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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瓶装气“加料” 两气站被查处

时间:2010-01-30 09:40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二甲醚本身没有问题,若被掺入瓶装气将产生极大威胁。  (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讯(记者 幸琦昕 通讯员 左宜宏)25日上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部分报纸媒体提供的线索,对广州光明燃气公司所属的光明气站和广东九丰集团所属的丰茂气站进行了执法抽检。26日上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向媒体公布了抽检结果:光明气站二甲醚含量3.86%,丰茂气站二甲醚含量7.28%。

    质监局已进行立案

    广州市天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根据抽检结果对光明气站和丰茂气站进行立案,对上述两家气站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查处,即气瓶充装单位对所购入的液化石油气含二甲醚而又没有组织气体质量检测就直接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属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由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处2~10万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市民可上网查正规服务

    广州市质监局表示,对屡查屡犯的充装单位将坚决上报广东省质监局吊销其充装许可,提醒广州地区各气站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勿踩红线勿冲红灯。该局此前还提醒广大市民,应选择正规途径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并索要正规票据,以保留追溯气源质量的权利,保障用气安全。市民可登录各燃气公司网站或电话查询各公司正规服务点和统一定气电话,也可通过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gzase.com)进行查询。

    掺入二甲醚 极易引爆炸

    二甲醚是一种新型环保燃料,多用于工业用气,但是把它添加到瓶装气当中,是比较危险的,因为二甲醚对橡胶密封圈和钢瓶有腐蚀作用,会引起漏气和钢瓶瓶体变薄抗压力下降,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据悉,由于二甲醚价格低廉,因此不良气站往往将其掺入液化石油气,牟取暴利。

    三大招辨明是否“加料”

    1、煤气燃烧时并不是常见的蓝色,而是黄红色的

    2、炉火不旺,且很快用完

    3、煤气味比未掺二甲醚的液化气更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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