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中,安徽省灵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辖区内某食品企业一举查获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375袋。
该局在对某食品企业进行巡查时发现,该企业原料库中堆放有标注为上海某公司生产的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生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产品标识标注齐全,经现场清点数量计有375袋。由于数量较大,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随机对该批过氧化苯甲酰的生产许可证真实情况进行了网上查询,经查询确认,该生产许可证编号系北京某公司依取得的有效证书编号,竟然是冒用他人的。更令人吃惊的是,执法人员再次对上海某公司的获证情况进行查询时发现,该企业竟是无证企业。原来该企业是为了逃避检查、企图蒙混过关,便在其违法生产的无证产品上标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想到千里之外仍被执法人员慧眼识破。
据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是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
目前,该局已对涉案的375袋过氧化苯甲酰进行了查封,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安徽省灵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刘传庭)
刘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