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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状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误诊 无奈打胎

时间:2009-12-28 20:19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北京晨报
  

    患者向人民医院索赔万元

    孕妇无奈打胎 状告医院误诊

    怀孕被诊断成“月经不调”

    晨报讯(记者 李洁)因医院未诊断出怀孕而开具中药,服药后的王女士无奈之下选择打胎。王女士认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要求对方赔付误工费、医药费等1万元。昨天,该医院医务处表示由于王女士没有病历,双方沟通一直没有结果。

    据王女士介绍,因为超过正常的例假时间,她于上月24日赶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医科就诊,接诊大夫进行望闻问切,诊断后开出7服中药。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药方上看到,医生的临床诊断结果为“月经不调”,所开药中包括蜈蚣等15种中药材。

    王女士表示,当日她并未带病历,诊断完后医生直接开出药方。连续服用上述中药几天后,仍感觉不适的她再次赶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妇科就诊,经过B超诊断,她已经怀孕6周。“那些中药全是活血化瘀的,对胎儿非常不好。”王女士说,因为担心胎儿的健康,她同爱人商量之后,只好打掉了腹中的胎儿。

    “这件事让我们全家人都接受不了。”王女士认为人民医院中医科未诊断出她怀有身孕,并开出对胎儿不利的中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因此要求医院赔偿因误诊和人流手术造成的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万元。但医院方面却始终以她无法提供病历为由,拒绝进行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其医务处负责人赵先生表示已经与王女士沟通过多次,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当天出诊的医生说曾为王女士开过病历,但王女士却表示没有病历。赵先生说他们需要病历才能进一步进行协调处理。而该医院前台的护士告诉记者,患者有时称没有病历也可以看病,只要当班医生同意即可。

    ■各方说法

    老中医:中医诊疗多凭患者表述

    记者就王女士药方上的中药药性询问一位老中医得知,那些活血的药物特别是蜈蚣,如果服用后对孕妇和胎儿都极为不利,甚至有可能造成胎儿发育不良或流产。该中医表示,目前中医诊疗并没有严格的流程标准规定,所以很多时候是以患者表述为主,如果患者已很久没来例假,应该首先检查是否已怀孕,仅凭望闻问切来判断是否怀孕,得看医生的资历和经验。

    律师:处方足以证明医患关系

    北京赵廷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廷凯认为,患者王女士所持的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处方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关系,处方上的临床诊断结果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医疗服务后的判断结果,王女士可以凭此进行维权。至于病历方面双方持有不同意见,病历是否有或者由谁保管,如果双方诉讼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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