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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变成“喝油大王”

时间:2009-11-13 03:26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
  

    中国质量新闻网福建频道讯(王建闽 李长庚 王灿群)2009年9月3日,本站陆续接到福州汇森、亿达、达江运输有限公司投诉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案件,致使中国重汽质量问题浮出水面。

 

    据了解,上述三家公司于09年3月、5月、6月分别购买了10辆中国重汽豪沃牌375牵引车,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和质量问题:EGR发动机故障率高;耗油量比重汽购车时承诺的正常营运多30%,由“节油英雄”变成“喝油大王”;电路版频繁出现问题;更为严重的是车辆底盘传动轴自行脱落,造成重大翻车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虽经过服务站工作人员数次维修,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面对投诉者对中国重汽生产的豪沃375牵引车提出强烈质疑时,中国重汽福州分公司却自圆其说,声称:“福建是一个多山路地区,汽车耗油量增加是必然的,车辆负荷过重,常有故障也属正常;另外,一般公司在使用是保养不足,按要求每一万公里就要强制保养,但这在使用中是很难做到。至于维修频繁、维修费用高也属于正常的车辆维护和车辆强制保养。”

 

    随后,本站致函中国重汽,中国重汽福州分公司立即表示:“三家客户投诉我们的情况有所了解,总公司也派了技术工程师来解决客户的问题。对于一些小毛病,我们会进一步加强维护,如果确实存在设计缺陷或质量问题,我们也不回避,会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产品性能说明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产品性能未达到其要求的,属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产品性能根本就不能达到要求,应属合同欺诈行为。商家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中国重汽福州分公司正在给投诉者更换发动机,至于其它的问题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调试维修。

王建闽 李长庚 王灿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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