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华俊 宏伟)购买两瓶茅台酒,商家却要求消费者必须再购两瓶茅台迎宾酒,不然就不卖。在工商部门协调下,前日商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愿意收回两瓶强卖的茅台迎宾酒。
1月31日,消费者魏冰先生向江汉工商部门投诉,称自己当日在汉口一大型购物广场烟酒专柜购买两瓶53度1斤装的茅台酒时,营业员却称必须另外再买两瓶1斤装茅台迎宾酒,不然就不卖。茅台酒的单价为1099元/瓶,而茅台迎宾酒的单价为258元/瓶。
魏先生与柜台营业员理论无果,因当时要办急事,他只好多花516元钱将商家强卖的两瓶茅台迎宾酒买下。
2月10日,江汉区万松工商所执法人员上班后立即前往调查,发现魏冰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商家整改,并给予警告,要求其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经调解,商家电话联系消费者魏冰先生并赔礼道歉,提出愿意为魏先生退掉两瓶茅台迎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