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河南省药监局公布了2010年第一期违法广告通知,知名企业太极集团名列其中,原因是其下属浙江东方制药公司生产的腰痛丸在大众媒体上违法发布广告,现已被移交工商局处理。
据了解,这款腰痛丸产品近年来曾多次因违法发布广告被甘肃、河南、浙江、宁夏、天津、江苏等省市药监部门查处10多次。仅在河南省,分别在2009年第6期、第11期,以及今年的第1期,共计上榜三次。
对此,东方制药宣传人员对媒体表示,腰痛丸之所以出现违法广告主要是因为采取代理的方式,违法行为出自其品牌代理商。太极集团一旦发现代理商违规行为,会进行协商后让其限时撤销广告。
据有关媒体采访腰痛丸加盟商得知,只要投入广告能带来销量提升,处罚对其不会造成很大损失。
有药监局内部人士表示,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关键在于审批权和处罚权不统一,药监部门只能吊销其广告文号,工商局才能对齐进行处罚。单单吊销广告文号并不能对这些违法者造成实质性的打击,药监局对此无可奈何。同时,事实上仍然有很多没有获得批准文号的药品也大行其道地在媒体上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