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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头内裤减肥药 告了这个告那个

时间:2009-08-13 07:29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重庆晚报
  

  叶光“粉丝”连打20余起消费维权官司,称将坚持诉讼打假 

  邓虎来到法院递起诉几个有问题的食品品牌 记者 罗川 摄

  昨天(12日),市民邓虎(打假用名邓文山)前往渝中区法院,递交追加被告的申请。“我手头有20多起消费维权官司,已分别在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立案!”邓虎这样告诉记者。

  渝中区法院承办法官李彩霞称,邓虎是今年4月初开始到他们法院告状的。第一个官司是告一种叫“决明子枕”的枕头。当时,邓虎提交了一份“决明子枕”的宣传资料。

  决明子是一种中药。该宣传资料在对该药进行一番介绍后,称“本品对防治血管硬化与高血压有一定疗效。”邓虎称,他看了宣传资料,想到母亲血压偏高,于是买了一个。拿回家后,从医的弟弟认为一个仅仅填充了决明子的枕头根本不可能达到如此效果。他觉得上当了,愤而将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65元货款,并在本报向消费者致歉。

  庭审中,销售商称宣传资料只是对决明子本身的宣传,并不是对枕头的宣传。商家还提供了药书、枕头的质检报告,以证明决明子有宣传的功效和枕头是合格产品。

  目前,该案尚无定论。

  李彩霞称,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后,邓虎的官司突然多了起来,据统计,该院目前受理了10件以邓虎为原告的案子,告的基本上都是食品。诉讼请求包括退一赔十、通过报社赔礼道歉、将相关产品下柜等,有的还要求召回已卖出的商品。

  邓虎称,他目前在我市职业打假人叶光所在的广告公司从业。之所以向食品开刀,一是受叶光的影响,二是受我国不时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被告主要是我市各大知名销售商和药店,也有的把生产商、明星代言人一起告了。他希望通过这些诉讼能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增强市民对商品的鉴别意识。

  在邓虎的眼中,市民对产品的认识还存在误区。比如一瓶菌群超标的水,一些人喝了没事,就觉得没问题。他认为,只要宣传内容与产品本质不相符合,就有问题。

  邓虎告诉记者,目前他告的商品包括饮料、橄榄油、蜂胶、枕头、内裤、白酒、消毒产品、减肥茶等。告橄榄油(进口)是因没有CIQ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标识;告蜂胶产品是因为商家把蜂胶当食品卖,而蜂胶只能当保健品或药品卖;告内裤是因为商家把内裤当医疗器械,在电视上大肆宣传可以治这样那样的病;告减肥茶是因为扩大了国家审批的功效。理由不一而足。

  “只要商家能够整改我就撤诉。”邓虎说,否则他会一直告下去。他称,从4月初至今,他花费的诉讼成本(诉讼费、交通费、购买成本等)不低于1万元。

  本组稿件由记者 罗彬 实习生 祝威 孙亲亲 采写

  一代职业打假人的不同命运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在北京出差的我市职业打假人叶光。

  叶光称,这是他策划出来的诉讼打假方式,“以往打假很少走诉讼这条路。都是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后向消委,向商家索赔。”叶光称,由于近年来一些打假同行被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犯罪,他们不得不变换方式,“不管是否假货,不管对与不对,咱们公堂上见。赔多赔少、如何解决,一切都由法院判决。”

  叶光称,光靠打假维持不了生存,所以这些年他搞过策划,现在还在做餐饮,“不过我一直没有放弃打假。”叶光称。

  记者了解到,此前与叶光齐名的王海2006年创办起非营利的王海热线,由此走上职业打假道路,其间备受争议。王海目前领导着一个打假团队,他最近一次通过媒体出现在公众面前是在前天——代理消费者起诉一种药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及代言人一案撤诉。

  和叶光、王海“转身”不同的是,一些打假人士栽了——2002年,有“山东王海”之称的臧家平在青岛和北京两次购买一家保健品厂的补肾丸,分别得到8万元和5万元赔偿。不过后来,他又向商家表示自己电脑里有该补肾丸的调查文章。商家最后以3.5万元购回电脑。2003年,北京市一中院认定臧家平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2006年11月,天津职业打假人林枫也在西安也陷入敲诈门,后经警方批准才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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