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滨)市质监局今天上午公布1季度对本市企业生产的健身器材进行的抽查结果,显示北京市10家生产企业的20种产品,合格15种。
标准中规定“焊接件的外露焊缝表面及相关表面应光滑、规整”。但抽查中发现,北京雪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恩牌J-032K型号的椭圆机焊接件表面不光滑,存在有毛刺,存在安全隐患;北京东方阳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阳锐(IANRE)牌71006型号的蝴蝶夹胸器外部结构不合格,影响健身人的安全。
按照规定,健身器材应有必要的安全警示说明,以提醒人们在使用中保护自身安全。但抽查中发现北京体之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体之杰牌T2002-HC型号的划船器、北京奥康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康达牌OK-H02型号的坐式划艇器、北京京岳世代健身器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JINGYUE牌JYET-011型号的儿童跷跷板均无安全警示标识。市质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