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延续了9年之久的“奥美定事件”在2006年集中爆发。在此之前,有近30万患者注射“奥美定”后引起不良反应。2006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责令厂家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吉林富华公司不服药监局的叫停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药监局告上法庭。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富华公司要求撤销药监局决定的诉讼请求,药监局一审胜诉。
上榜理由:
“奥美定事件”是近年来又一大公共卫生健康事件。在长达近10年中,有近30万人因注射“奥美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部分人因为恐慌盲目取出“奥美定”又使自身乳房受到二次伤害。富华公司状告国家药监局败诉再次证明,盲目追求暴利、违规操作和虚假承诺及行业自律的缺位,必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法律和诚信的呵护。
媒体聚焦: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在节目中提醒消费者,面对隆胸陷阱,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而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强管理,使人们不再受到伤害。《新京报》在报道中称,受害者始终是弱势群体,我们不能把讨回公道的全部责任推到他们身上。政府严肃处理这个事件的决心和事实,将对防止类似事件的重演产生良好作用。
消费者声音:
“注射材料彻底毁了我的一生,我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现居住在上海的张小姐有着和其他患者同样的痛苦经历。2006年6月,8位来自深圳、香港的奥美定受害者代表在中山大学呼吁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并称将联合起来,通过法律途径为受害者群体维权。
企业反应:
吉林富华公司始终坚持认为“奥美定”是安全有效的产品,而国家药监局此次进行再评价的对象是假冒产品,监测的是凝胶的不良反应,为此厂家对患者的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发生殴打前去采访记者事件。
权威认定:
2006年4月21日,国家药监局下属评价中心的《凝胶安全评价报告》显示,在使用凝胶材料隆胸的11360人中,有880人出现了并发症,其并发症发生率达到了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