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辽宁、广东等地10多位患者家属致信媒体,反映他们听信了绿谷集团的宣传,让身患癌症的亲人服用“双灵固本散”,贻误了病情。
据了解,“双灵固本散”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20020428”,生产单位为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在宣传资料中,其自称具有“直接杀灭癌细胞”等疗效,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双灵固本散”被批准的广告发布内容仅是“对消化道肿瘤及术后放、化疗引起的体弱、厌食、失眠等症状有康复保健作用”,而且广告的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3月。“由于存在虚假宣传,近3年来,‘双灵固本散’被我们连续处罚了近70次,单次处罚的最高金额达到几十万元。”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缪钧说,在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下,这一虚假广告在上海市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全国上当受骗的患者仍屡见不鲜。
点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刊登广告。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又联合发出通知,从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部分医疗广告,其中就包括治疗癌症的广告。可诸多的重拳出击却并没有使这种非法行为得到遏制,原因就是暴利的驱使。据了解,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首次将广告监管与行业监管结合起来。今后,违法发布广告者有可能被行业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彻底失去相关资格。